钟绍栋、李宏进等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527执保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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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527执保82号案件名称
钟绍栋、李宏进等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绥宁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绥宁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钟绍栋;李宏进;龙沙沙;李志山;张和林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527执保82号钟绍栋李宏进、龙沙沙、李志山、张和林:钟绍栋与李宏进、龙沙沙、李志山、张和林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人钟绍栋的申请,依据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2021)湘0527民初1064号民事裁定书立案执行,于2021年9月6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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