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民事案件   
[0] 评论[0] 编辑

雷云刚、雷云龙等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陕0629民初1299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陕0629民初1299号
  • 案件名称

    雷云刚、雷云龙等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洛川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洛川县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
  • 当事人

    雷云刚;雷云龙;乔延静;张苏芹;陕西洛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陕0629民初1299号原告:陕西洛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晓锐(董事长)公司住所:洛川县XX街XX段。委托代理人:杨世宏,系该公司风险部副经理。    被告:雷云刚,男,汉族,1977年2月28日出生,陕西省洛川县村民,现住址不详。被告:张苏芹,女,汉族,1981年2月6日出生,陕西省洛川县村民,现住洛川县。被告:雷云龙,男,汉族,1986年11月12日出生,陕西省洛川县村民,现住该村。被告:乔延静,女,汉族,1989年7月11日出生,陕西省洛川县村民,现住该村。原告陕西洛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雷云刚、张苏芹、雷云龙、乔延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2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经查,被告雷云刚长期不在家、无法联系,应适用公告送达,本案不在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  判  员    陈 晓 莉  人民陪审员    贾 文 锋 人民陪审员    陈 启 民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书  记  员    孟    飞 1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