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李标、费庆标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0481执恢10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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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481执恢1034号案件名称
郎李标、费庆标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海宁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海宁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郎李标;费庆标案件缘由
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 江 省 海 宁 市 人 民 法 院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2021)浙0481执恢1034号申请执行人:郎李标被执行人:费庆标 关于本院执行的(2021)浙0481执恢1034号案件,即申请执行人郎李标与被执行人费庆标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一案,执行依据:(2020)浙0481民特1023号民事裁定书,已于2021年9月10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承办人:许明锋联系电话:0573-87017105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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