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苏0831执1225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0831执1225号
  • 案件名称

    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金湖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金湖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
  • 当事人

    施庆红;李良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金湖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31执1225号关于施庆红与李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106150元,经我院执行,申请人施庆红已收到执行款合计129250元(含本息、律师费),执行费1492元由被执行人承担。至此,本院(2020)苏0831民初277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