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苏0831执1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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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831执1225号案件名称
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金湖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金湖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当事人
施庆红;李良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金湖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31执1225号关于施庆红与李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106150元,经我院执行,申请人施庆红已收到执行款合计129250元(含本息、律师费),执行费1492元由被执行人承担。至此,本院(2020)苏0831民初277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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