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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通知书(2021)黔0304执恢7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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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0304执恢763号
  • 案件名称

    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遵义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
  • 当事人

    周某某;黄某某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304执恢763号周某某、黄某某:周某某与黄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5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25000.00元,其中,本金25000.00元,利息及迟延履行金申请人周某某自愿放弃。本院已于2021年9月2日将该款转付给周某某。至此,周某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黔0321民初3216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若不服本院结案方式的,可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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