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宽、马安明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121执7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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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121执705号案件名称
李明宽、马安明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开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开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李明宽;马安明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121执705号开阳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明宽与被执行人马安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5025.00元、执行费50元。经本院执行,已执行到位5075.00元。至此,申请执行人李明宽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黔0121民初973号民事调解书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谢贵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书记员 刘佑菊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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