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思雨、苏士君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1302执恢5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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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皖1302执恢529号案件名称
姜思雨、苏士君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宿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姜思雨;苏士君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1302执恢529号苏士君:本院在执行你与被执行人姜思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姜思雨已按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2016)皖1302民初1243号民事判决书内容与你强制执行完毕,据此,本院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1302执恢529号苏士君:本院在执行你与被执行人姜思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姜思雨已按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2016)皖1302民初1243号民事判决书内容与你强制执行完毕,据此,本院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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