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明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1002执14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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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1002执1403号案件名称
韩明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辽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韩明洋案件缘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1002执1403号韩明洋:韩明洋罚金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20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3日将该款上缴国库。至此,(2021)辽1002刑初111号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安东冉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书记员 曹 博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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