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由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苏0891执5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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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891执579号案件名称
其他案由首次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当事人
严志兰;周永凯;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富城路办事处运南社区居民委员会十三组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91执579号严志兰、周永凯、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富城路办事处运南社区居民委员会十三组:关于严志兰、周永凯与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富城路办事处运南社区居民委员会十三组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367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40170.65元。其中,本金36000元、利息1866.75元、迟延履行利息1152.9元、诉讼费700元、执行费451元。本院已将36000元本金、1866.75元利息、1152.9元迟延履行利息,合计39019.65元案款拨付给申请人,并告知申请人自行申请退领700元诉讼费。至此,严志兰、周永凯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苏0891民初210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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