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小杰、内黄县自然资源局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527执2552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豫0527执2552号案件名称
巩小杰、内黄县自然资源局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内黄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内黄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当事人
巩小杰;内黄县自然资源局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527执2552号内黄县自然资源局、巩小杰:本院执行申请人内黄县自然资源局与被申请人巩小杰行政非诉一案,经被申请人巩小杰自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已领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若干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戴俐平、肖雅诚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湘0502民初1433号 下一篇 淮安市诚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张居化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苏0830民初41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