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王先锋、何江敏等刘婷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0521执恢331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浙0521执恢331号
  • 案件名称

    王先锋、何江敏等刘婷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德清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德清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
  • 当事人

    王先锋;何江敏;刘婷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浙0521执恢331号申请执行人王先锋。被执行人何江敏、刘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先锋与被执行人何江敏、刘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