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陈金土、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禾云支行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1803执恢413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粤1803执恢413号
  • 案件名称

    陈金土、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禾云支行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清远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
  • 当事人

    陈金土;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禾云支行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1803执恢413号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禾云支行、陈金土: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禾云支行与被执行人陈金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审案号:(2017)粤1803民初4109号、原执行案号:(2018)粤1803执2503号、(2019)粤1803执恢539号]中,申请执行人确认被执行人陈金土已全部履行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1803执恢413号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禾云支行、陈金土: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禾云支行与被执行人陈金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审案号:(2017)粤1803民初4109号、原执行案号:(2018)粤1803执2503号、(2019)粤1803执恢539号]中,申请执行人确认被执行人陈金土已全部履行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