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某琴、雷某亮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830执恢6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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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830执恢611号案件名称
姚某琴、雷某亮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盱眙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姚某琴;雷某亮;周某华;邱某中;江苏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盱眙支行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30执恢611号江苏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盱眙支行张某贵、姚某琴、雷某亮、周某华、邱某中:关于江苏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盱眙支行申请执行张某贵、姚某琴、雷某亮、周某华、邱某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295759.04元。经本院立案受理并执行,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至此,江苏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盱眙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苏0830民初1624民事调解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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