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长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溆浦县支行银行卡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224执1356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1224执1356号案件名称
龙长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溆浦县支行银行卡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溆浦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溆浦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龙长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溆浦县支行案件缘由
银行卡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224执1356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溆浦县支行、龙长果: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溆浦县支行与被执行人龙长果信用卡纠纷执行一案[生效法律文书为:本院(2019)湘1224民初2184号民事调解书],本院于2021年9月13日依法受理,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龙长果偿还了申请执行人借款本息19253.71元,申请执行人认可本息已全部结清,请求执行完毕结案;被执行人缴纳案件受理费115.04元、执行费158.25元。现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营口兴镁耐火材料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882执1709号之二 下一篇 李德俊、王学敏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吉0281执9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