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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劲、李志长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322执恢5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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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1322执恢565号
  • 案件名称

    袁劲、李志长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湖南省新化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
  • 当事人

    袁劲;李志长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322执恢565号申请执行人袁劲,男,1992年7月24日出生,汉族,住新化县。被执行人李志长,男,1999年12月23日出生,汉族,住新化县。本院在执行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湘1322执恢565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志长已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申请人袁劲已领取全部兑现款,故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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