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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新华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521执保2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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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521执保276号
  • 案件名称

    胡新华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邵东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邵东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 当事人

    胡新华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三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邵东市人民法院执 行 保 全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521执保276号胡新华:周伟忠: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根据胡新华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于2021年9月23日查封被申请人周伟忠名下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大埔星河东路瑞景区(巨涛雅苑)19幢2层7号铺的房产,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1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2日止。上述查封财产如需续保,请在查封期限届满7日向本院书面申请续保,逾期未申请造成该查封财产自行解封的,由你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案按部分保全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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