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艳清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126执1903号

由宁远县人民法院,2021/9/24 0:00:00在宁远县,依据生效的唐艳清,责令退赔;其他案由执行实施案件。

案件信息

  • 案件编号

    (2021)湘1126执1903号
  • 案件名称

    唐艳清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宁远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宁远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
  • 当事人

    唐艳清
  • 案件缘由

    责令退赔;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

湖南省宁远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126执1903号移送执行人宁远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被执行人唐艳清,男,1962年12月28日出生。现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宁远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与被执行人唐艳清责令退赔一案,被执行人唐艳清已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湘1126刑终212号刑事判决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