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燕祺、邱珏熙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1623执恢3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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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1623执恢399号案件名称
周燕祺、邱珏熙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邻水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邻水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周燕祺;邱珏熙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1623执恢399号周燕祺、邱珏熙:申请执行人周燕祺与被执行人邱珏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邻水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川1623民初2536号民事调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邱珏熙未按生效调解履行应承担的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周燕祺于2021年9月22日依法立案执行。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9825元,其中包括应返还借款9300元,本案执行费525元。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现予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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