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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江县人民法院、侯春华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626执1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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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0626执1125号
  • 案件名称

    德江县人民法院、侯春华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贵州省德江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30 0:00:00
  • 当事人

    德江县人民法院;侯春华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通知各方当事人用](2021)黔0626执1125号侯春华: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特通知如下:本院在执行德江县人民法院刑庭移交的侯春华犯危险驾驶罪刑事罚金一案中,被执行人侯春华已将该案的罚金1000元兑现完毕。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通知各方当事人用](2021)黔0626执1125号德江县人民法院刑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特通知如下:本院在执行德江县人民法院刑庭移交的侯春华犯危险驾驶罪刑事罚金一案中,被执行人侯春华已将该案的罚金1000元兑现完毕。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2021年9月30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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