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轩、李桂敏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冀1002执8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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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冀1002执845号案件名称
李亚轩、李桂敏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廊坊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李亚轩;李桂敏;廊坊市翡翠湾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廊坊市静翠湾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廊坊市九天农业工程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冀1002执845号关于廊坊市翡翠湾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李亚轩、李桂敏、廊坊市静翠湾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廊坊市九天农业工程有限公司餐饮服务合同一案,本院于2021年08月12日立案执行,并于2021年9月17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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