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微、湘阴县金龙镇金龙村合兴村民小组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624执13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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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624执1315号案件名称
左微、湘阴县金龙镇金龙村合兴村民小组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湘阴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湘阴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左微;湘阴县金龙镇金龙村合兴村民小组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624执1315号湘阴县金龙镇金龙村合兴村民小组:关于申请执行人左微与你小组物权纠纷一案,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湘0624民终22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你应履行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你小组已履行完毕。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吴佳乐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李 顺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湘0624执1315号左微:关于你与被执行人湘阴县金龙镇金龙村合兴村民小组物权纠纷一案,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湘0624民终22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你应履行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湘阴县金龙镇金龙村合兴村民小组已全部履行完毕,应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吴佳乐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书记员李顺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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