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启平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521执保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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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521执保252号案件名称
杨启平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邵东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邵东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当事人
杨启平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三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邵东市人民法院执 行 保 全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521执保252号杨启平:孙兵、丁利红: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根据杨启平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2021年8月31日查封被申请人孙兵名下在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龙湖原著小区106室的房产,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1年8月31日至2024年8月30日止。2021年8月31日查封被申请人丁利红名下在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北路208号枫景公寓2栋、5栋2407号的房产,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1年8月31日至2024年8月30日止。上述查封财产如需续保,请在查封期限届满7日向本院书面申请续保,逾期未申请造成该查封财产自行解封的,由你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案按部分保全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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