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儒庆、张羽碧等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625执10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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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625执1099号案件名称
田儒庆、张羽碧等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田儒庆;张羽碧;田建洪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625执1099号申请执行人:田儒庆,男,1935年3月29日出生,土家族,住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申请执行人:张羽碧,女,1936年3月16日出生,土家族,住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被执行人:田建洪,男,1972年1月18日出生,土家族,住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铜兴大道南段299号7栋1单元701室。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田儒庆、张羽碧申请执行田建洪赡养费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田建洪自动履行了申请执行人姐田儒庆、张羽碧依据本院(2020)黔0625民初2132号民事裁定书申请执行的全部款项,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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