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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成华、郭大江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381执恢13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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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0381执恢1333号
  • 案件名称

    颜成华、郭大江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苏省新沂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
  • 当事人

    颜成华;郭大江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381执恢1333号申请执行人颜成华与被执行人郭大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执行案号为(2013)新双执字第0237号。该案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案款。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2)新双民调初字第0348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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