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成华、郭大江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381执恢13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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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381执恢1333号案件名称
颜成华、郭大江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新沂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颜成华;郭大江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381执恢1333号申请执行人颜成华与被执行人郭大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执行案号为(2013)新双执字第0237号。该案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案款。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2)新双民调初字第0348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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