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利文、杨利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03执恢1154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103执恢1154号案件名称
张利文、杨利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沙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张利文;杨利;张丽萍;刘淑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支行;湖南北极光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03执恢1154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支行、湖南北极光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张利文、杨利、张丽萍、刘淑萍:本院执行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支行申请湖南北极光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张利文、杨利、张丽萍、刘淑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执行案号:(2021)湘0103执367号),被执行人依据(2020)湘0103民初4976号民事判决书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审 判 员 李 武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法官助理 贺正勇书 记 员 周剑宇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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