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博尔兹阀门工业有限公司、东莞市铭扬超声波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0281执14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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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粤0281执1459号案件名称
韶关博尔兹阀门工业有限公司、东莞市铭扬超声波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乐昌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乐昌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韶关博尔兹阀门工业有限公司;东莞市铭扬超声波设备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乐昌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0281执1459号韶关博尔兹阀门工业有限公司、东莞市铭扬超声波设备有限公司:韶关博尔兹阀门工业有限公司与东莞市铭扬超声波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88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9222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3日将案款288000元转付给韶关博尔兹阀门工业有限公司,并将案件执行费4220元转付至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至此,韶关博尔兹阀门工业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粤02民终126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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