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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震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一审刑事裁定书(2021)湘0111刑初10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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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111刑初1090号
  • 案件名称

    王震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一审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长沙市
  •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
  • 当事人

    王震
  • 案件缘由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21)湘0111刑初1090号被告人王**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6日作出(2021)湘0111刑初1090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第1页第七行的“系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实习生”现更正为“无业”。审判员  危唯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书记员  曾岚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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