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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1222执38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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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皖1222执3843号
  • 案件名称

    李洪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太和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太和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
  • 当事人

    李洪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太和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1222执3843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和县支行、蔡玉辉、李洪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和县支行与蔡玉辉、李洪影借款合同纠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918.57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完毕。至此,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和县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皖1222民初2096号民事判决(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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