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1222执38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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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皖1222执3843号案件名称
李洪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太和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太和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李洪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太和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1222执3843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和县支行、蔡玉辉、李洪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和县支行与蔡玉辉、李洪影借款合同纠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918.57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完毕。至此,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和县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皖1222民初2096号民事判决(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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