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廖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元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524执27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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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524执2789号案件名称
重庆廖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元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织金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织金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重庆廖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元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524执2789号重庆廖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元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于2021年7月8日受理重庆廖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贵州元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合同一案,要求被执行人贵州元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履行织金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黔0524民初1243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即由被执行人贵州元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重庆廖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212084元及执行费3081元,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重庆廖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以与被执行人贵州元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长期履行,本案以终结执行报结。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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