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银、于春清等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04执14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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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104执1425号案件名称
康银、于春清等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康银;于春清;周政伟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04执1425号康银、于春清、周政伟:关于康银与于春清、周政伟合同纠纷一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吉01民终150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周政伟自动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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