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建军、尹建中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冀0606执8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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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冀0606执846号案件名称
尹建军、尹建中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保定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尹建军;尹建中;张立华;河北卓信金融外包服务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冀0606执846号关于申请执行人河北卓信金融外包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尹建军、尹建中、张立华追偿权纠纷一案,(2020)冀0606民初3814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尹建军、尹建中、张立华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河北卓信金融外包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向本院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受理。在执行过程中,自动履行完毕。本院认为,(2020)冀0606民初3814号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河北卓信金融外包服务有限公司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申请执行费人民币711元已由被执行人尹建军、尹建中、张立华交纳(或从拍卖所得款中扣缴)。依照《最商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笫108条第(l)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2021)冀0606民初3814号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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