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某某、常州市正文印刷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402执25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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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402执2599号案件名称
于某某、常州市正文印刷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常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于某某;常州市正文印刷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402执2599号于某某、常州市正文印刷有限公司:本院根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常州市天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常天劳人仲案字[2021第445号仲裁裁决书,于2021年8月17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于某某与被执行人常州市正文印刷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执行过程中,本院通过强制扣划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存款,共计执行到位5500元,该款已依法向申请执行人发放。至此,于某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常州市天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常天劳人仲案字[2021第445号仲裁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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