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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书伟、天津荣高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津0104执恢9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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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津0104执恢918号
  • 案件名称

    张书伟、天津荣高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天津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
  • 当事人

    张书伟;天津荣高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津0104执恢918号张书伟、天津荣高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原告张书伟与被告天津荣高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津0104民初226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21)津0104执恢918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附:本裁判文书所依照法律规定的具体条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执行结案的方式为:(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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