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金谷、何玉梅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203执2465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203执2465号案件名称
袁金谷、何玉梅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袁金谷;何玉梅;株洲顺億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203执2465号申请执行人袁金谷,男,1951年3月5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申请执行人何玉梅,女,1953年4月1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被执行人株洲顺億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申请执行人袁金谷、何玉梅与被执行人株洲顺億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