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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302执41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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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0302执4159号
  • 案件名称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遵义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
  • 当事人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邹甦吉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302执4159号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邹甦吉: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邹甦吉罚金一案,责令被执行人邹甦吉缴纳罚金15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500.00元。至此,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的(2021)黔0302执4159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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