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爱军、郴州市宇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等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021执14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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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1021执1473号案件名称
雷爱军、郴州市宇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等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桂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桂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5 0:00:00当事人
雷爱军;郴州市宇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湖南省怀化井巷工程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劳动争议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021执1473号雷爱军、郴州市宇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湖南省怀化井巷工程有限公司:雷爱军与郴州市宇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湖南省怀化井巷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立案执行后,依法扣划被执行人湖南省怀化井巷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本案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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