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华通测控有限公司、利思电气(丹东)有限公司(原名称为辽宁中能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6执4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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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6执418号案件名称
丹东华通测控有限公司、利思电气(丹东)有限公司(原名称为辽宁中能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辽宁省丹东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丹东华通测控有限公司、利思电气(丹东)有限公司(原名称为辽宁中能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6执418号丹东华通测控有限公司、利思电气(丹东)有限公司(原名称为辽宁中能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丹东华通测控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利思电气(丹东)有限公司(原名称为辽宁中能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与竞争一案,被执行人已履行本院(2021)辽06民初157号判决确定的全部义务,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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