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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晶、戴宏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603执3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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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603执385号
  • 案件名称

    石晶、戴宏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岳阳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
  • 当事人

    石晶;戴宏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603执385号戴宏、石晶: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石晶与被执行人戴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戴宏自动履行,申请执行人石晶已领取执行款项,并向本院提交结案申请。执行费125元已由戴宏缴纳。本院(2020)湘0603民初636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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