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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青与张敬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首次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2021)湘0524执13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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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524执1386号
  • 案件名称

    游青与张敬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首次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隆回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隆回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
  • 当事人

    游青;张敬敬
  • 案件缘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524执1386号游青、张敬敬:关于游青与张敬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游青于2021年9月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即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根据本院(2021)湘0524民初1746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被执行人已主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同意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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