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东、王志强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302执48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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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302执4869号案件名称
王文东、王志强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遵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王文东;王志强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302执4869号王文东、王志强:关于王文东申请执行王志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执行,现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21)黔0302执4869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1年9月13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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