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登科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03执49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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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103执4984号案件名称
周登科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沙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周登科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03执4984号周登科:本院对你罚金移送执行一案,执行依据为(2018)湘0103刑初212号刑事判决书,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审 判 员 李 武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法官助理 贺正勇书 记 员 周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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