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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军、黄珊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黔0524民初6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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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0524民初6221号
  • 案件名称

    罗军、黄珊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织金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织金县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 当事人

    罗军;黄珊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黔0524民初6221号原告:罗军,男,1990年1月29日出生,穿青人,住贵州省织金县。被告:黄珊,男,1975年11月19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湘阴县。原告罗军与被告黄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2日立案。原告罗军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罗军撤回起诉处理。审判员  田维凤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刘芬鸿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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