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佳顺贸易有限公司、湖南康达尔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922执保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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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922执保83号案件名称
桃江县佳顺贸易有限公司、湖南康达尔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桃江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桃江县佳顺贸易有限公司;湖南康达尔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灰山港法庭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922执保83号灰山港法庭:你庭移送的申请人桃江县佳顺贸易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南康达尔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诉讼保全纠纷一案,依据(2021)湘0922民初2352号民事裁定书,已冻结被申请人湖南康达尔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709.28元,已将担保人刘迎春所有的湘HDN481小车一辆查封,其保全事项未全部实施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案按部分保全完毕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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