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明辉、李小平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422执10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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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422执1011号案件名称
翁明辉、李小平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衡南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翁明辉;李小平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422执1011号本院于2021年9月8日受理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委托的申请执行人翁明辉与被执行人李小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按照委托法院的要求完成了委托事项。现该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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