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熊安江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626执1951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0626执1951号
  • 案件名称

    熊安江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贵州省德江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 当事人

    熊安江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通知各方当事人用](2021)黔0626执1951号熊安江: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特通知如下:本院在执行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2014)德刑初字第163号刑事判决书中确定的熊安江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并处罚金1000元一案中。经查熊安江已将该案的罚金1000元履行完毕。现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