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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伟力、王凤珍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04执恢2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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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204执恢276号
  • 案件名称

    吕伟力、王凤珍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吉林省吉林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
  • 当事人

    吕伟力;王凤珍;吕伟华;吕伟艳;孙桂财;郑洪敏;延边冠通运输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04执恢276号吕伟力、王凤珍、吕伟华、吕伟艳、孙桂财、郑洪敏、延边冠通运输有限公司:本院于2021年8月5日立案执行的(2021)吉0204执恢276号申请执行人吕伟力、王凤珍、吕伟华、吕伟艳与被执行人孙桂财、郑洪敏、延边冠通运输有限公司刑事附带民事一案,依据(2019)吉02刑终178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被执行人孙桂财、郑洪敏、延边冠通运输有限公司应履行本次560373.82元的给付义务。因申请人申请司法拍卖被执行人郑洪敏名下的解放牌及延边冠通运输有限公司名下的万马牌车辆,成交价为44231元,已退还给申请执行人吕伟力。故被执行人孙桂财、郑洪敏、延边冠通运输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本案44231元的执行内容,申请执行人同意结案,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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