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迎冰、李敬尧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05执保1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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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105执保1143号案件名称
黄迎冰、李敬尧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黄迎冰;李敬尧;湖南亦成投资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05执保1143号申请人黄迎冰、李敬尧与被申请人湖南亦成投资有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纠纷一案,申请人黄迎冰、李敬尧向本院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人民币173580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当于人民币173580元的其他财产。本院依据(2021)湘0105财保101号民事裁定书,于2021年9月14日立案实施,并已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具体财产保全情况详见本院(2021)湘0105执保1143号执保案卷。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本院联系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华章路1号,联系电话:0731-84816562、84816511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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