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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迎冰、李敬尧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05执保1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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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105执保1143号
  • 案件名称

    黄迎冰、李敬尧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
  • 当事人

    黄迎冰;李敬尧;湖南亦成投资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05执保1143号申请人黄迎冰、李敬尧与被申请人湖南亦成投资有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纠纷一案,申请人黄迎冰、李敬尧向本院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人民币173580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当于人民币173580元的其他财产。本院依据(2021)湘0105财保101号民事裁定书,于2021年9月14日立案实施,并已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具体财产保全情况详见本院(2021)湘0105执保1143号执保案卷。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本院联系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华章路1号,联系电话:0731-84816562、84816511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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