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蔺晓梅与被执行人王作银、徐丽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91执恢220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0191执恢220号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蔺晓梅与被执行人王作银、徐丽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蔺晓梅与被执行人王作银、徐丽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191执恢220号蔺晓梅(申请执行人)、王作银、徐丽华(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蔺晓梅与被执行人王作银、徐丽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标的359480.16元,现已执行到位308772元,余额放弃。蔺晓梅(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0191执恢220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承办人:孟繁泰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王硕 来自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赫文君、王显伍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黑0231执714号 下一篇 吉林市融博鸿泰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21执保4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