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中侨国际会展有限公司;辽宁三联金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民事经济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03执33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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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103执3308号案件名称
沈阳中侨国际会展有限公司;辽宁三联金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民事经济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沈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沈阳中侨国际会展有限公司;辽宁三联金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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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103执3308号申请执行人沈阳中侨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辽宁三联金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辽宁三联金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生效判决履行法律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现被执行人已履行本院作出(2020)辽0103民初8482号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申请执行人沈阳中侨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辽宁三联金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纠纷一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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