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实施类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2021)浙0481执35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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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481执3560号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海宁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海宁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庄建芬;赵佳灵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 江 省 海 宁 市 人 民 法 院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2021)浙0481执3560号申请执行人:庄建芬被执行人:赵佳灵 关于本院执行的(2021)浙0481执3560号案件,即申请执行人庄建芬与被执行人赵佳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9)浙0481民初6656号民事判决书,已于2021年9月13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承办人:吕建忠联系电话:0573-87017130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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